一位女士跳楼自杀了,台湾这边有一个重要的报纸报导了“女模特儿刎颈”,又切脖子又跳楼为什么呢?她是抗议司法不公,因为家暴,家里面先生打她,她离婚了,又有官司缠身,她穿了一身红衣服圣诞夜跳楼。在楼顶的地上面,她喷了红漆,写下了收黑钱、冤枉等字,两封遗书分别给李敖和媒体。
为什么给李敖?大家看她这封信给我:她这去年三月离婚,独立抚养三岁的儿子,曾经遭前夫威胁而申请保护令。写给李敖的陈情书描述被打的前因后果,最后她表示“您李敖一向主张公道,不畏公权力,更看不起官官相护,唯有您才能替我们这些无辜的小百姓申冤,因为您代表着正义”,这位女士临死得留下信给我,我跟她不认识得。事实上,我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为很多的小百姓申冤,什么原因呢?因为我毕竟时间和精力有一个限度,我会安排这些事情去做我认为最该做的事情。当然,对一般的人民说起来他们切身的事情也是最该做的事情,可是我必须说在我的时间的精力的安排上面可能有更该做的事情。中国一句老话说“一家哭和一路哭的问题”,就是你杀了这一家人是一家在哭,可是你杀了更多的人就一路的人在哭,一家哭跟很多家在哭感觉是不一样的。当然这个比喻并不切题,并不完全适合这个情况,可是我必须内心里面觉得某种程度的遗憾,就是这些小百姓们她们为什么有这种感觉,觉得你李敖可以帮助我,我活的时候你不能帮我,至少我死了你可以替我申冤。我必须说,我个人不是逃避责任,而是说我没有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处理个案。我时间、精力或者我的一点本领只能说处理通案,对个案我简直没办法帮助。没办法帮助的原因不是说不帮助,而是说我做了这件事情就不能做那件事情,所以就发生了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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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跟大家说有一件事情可能是最该我做得,是最重要的。比如说台湾的情况,今天台湾的所谓”国会”,我就是所谓的”国会议员”。我们这次选出来225人,我发现225个人里面只有我一个人在跟美国人作对,在跟美国帝国主义作对,在跟外国欺负我们的中国人的势力作对,其它224个人他们主要的时间是在内部的斗争而不是对外。我做这个分析好像很自负,事实上真的如此。我一连六集跟大家谈过军购案,台湾的这些”国会议员”给弄胡涂了以为我们应该花钱去买武器来保护台湾的安全,现在我跟美国就要大干一场,就是到底怎么解释,法律文件怎么解释。这就是我告诉大家,我现在主要在做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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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我已经七十岁了,我未来的时间未来的精力越来越有限了,我必须注意到我所认为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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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把这个情况讲出来给大家听,我有点怪我自己没有能够帮助到这么多人。可是我也必须说,我实在没有那么多时间跟精力照顾每一个人,我只有照顾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目前所做得只能到这个阶层,这个阶段报告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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