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民进党会挺扁到底吗?》
主持:黄海波
嘉宾:庄仲希、卢振邦、陈自创
昨天晚上, 大家都看到陈水扁亲自上阵,对着电视机那一端的“人民法庭”自我辩护。人们同时看到了一个拙劣的总统和一个优秀的大律师。
人们知道, 满口闽南话的陈水扁战略目标很清楚,他先压住内部反弹,再亲上火线,用同套逻辑对泛绿选民交代,目的只有一个:暂从风暴脱身,延长战线到一审。至于台湾会不会因此崩盘,显然不在陈律师的考量之内。
只要陈大律师坚持硬辩倒底, 总统位置就可以做到2008年,谁能奈他如何?
国民党党主席马英九三日晚间表示,要求陈水扁在四十八小时内自动下台,否则再将提罢免。时间过了马英久的48小时通牒。第三次罢免行动势在必行,但可以成功吗?且不说台联党现在还在为是否支持罢免内讧不已。即便台联全部支持,也还差10多票才能过关。于是,遵纪守法的马英久高声呼吁民进党和陈水扁切割,呼吁民进党的立委挺身而出,支持第三次罢免案,让陈水扁下台。
所以,我们的辩论焦点还只能落在民进党身上。
昨天晚上,陈水扁自辩完毕,民进党主席游锡堃立刻举行记者会表示,我们相信陈水扁。一度有些可疑的苏贞昌,也表示,尊重陈水扁的决定,以安定政局为主。从南部也陆续传出,相信陈总统的声音。
你以为,民进党有可能把陈水扁挺倒底吗?
11月7日《陈瑞仁之诉无助罢扁?》
主持:程鹤麟
嘉宾:卢卡尔、陈自创 、江素惠
正当泛蓝和红衫军都在为陈瑞仁起诉吴淑珍而振奋不已之时,有人认为这份起诉书对罢扁并没有帮助,因为,起诉书并不能有力证明吴淑珍有贪污和伪造文书罪,因此也不能成为蓝营第三度罢扁的根据。
请看法律博士卢卡尔的一篇文章,全文如下:
陈瑞仁直截了当以贪污和伪造文书二罪名起诉吴淑贞,确实令蓝绿红各方甚感意外,事实上也立即成了蓝营第三度罢扁的根据。 但起诉文对最关键的法律事实却未见锁定,故日后之审判是否果可按所控入罪,非无甚大之模棱空间,也难怪该起诉文未能致令绿营人士就扁是否贪污一问题上改变基本观感。
扁珍是否贪污最大的关键在于所谓的“国务机要费”是否确实流入扁珍之私人荷包。 陈瑞仁怪扁未交代一千四百八十万新台币的金钱流向为已及妻洗罪,但他作为检方同时亦未提出证据溯及此等金额之流向私囊而为其等入罪。
扁的说辞乃因基于外交机密不愿如实供出金钱流向,非无相当表面理据,则在真相未大白之前,陈瑞仁径推定其为有罪,明显违反了台湾刑诉154条所定“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其为无罪”的精神,何况陈瑞仁作为检方更有举证责任。 不但如此,陈瑞仁的作法等同未能排除扁日后改变初衷而提出该等款额流向之可能;若此,则其贪污之诉必难成立。
有关伪造文书部分另外涉及国务机要费的行政规则解释问题,何以部分需要发票凭据而另部分则不需等问题,法官都可以有和陈瑞仁不同的意见。 何况即便是假发票,扁非不可藉执行所谓秘密外交之正当公务理由来阻却违法。
总之,陈瑞仁之诉乃一法律事项,本应就法论法。倘若绿营立委未因之转态,则国亲三提罢扁案又能有何新意?
另外,扁谓一审若定罪即下台乃根本不具实质意义之许诺。 台湾法院一审按其内规一般以不超出一年四月为准,但实务上常特别较复杂案子都会经年不决。 扁此案由于涉及海外证人等难控制因素,即便法院优先以“密集审理”程序加快处理本案,扁任期于08年5月届满之前能否一审结案,诚堪存疑,扁如此率而轻诺莫非乃以天下皆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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