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辩论会] 0818.干部任期新规定有助抑制腐败吗-3e

Description: 「凤凰卫视周一至周日20:30-21:00,主持人:刘庆东」 @ 2006-08-23 13:00

主持:黄海波
嘉宾:郭一鸣、李炜、王英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档。这是中共首次明文规定包括中央领导在内的党政职务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个任期(每任期5年)。据悉,中共会将此意写进明秋召开的十七大党章,藉此实现高层人事轮替制度化。此三个法规文件引发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 

首先最引人注目的是干部任期。规定指出: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

其次是干部任职回避规定。规定要求: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等等。

具体来说,如果是一个省长,依据新规定,那幺他最多只能在这个位子上干两届10年,10年后就必须“交流”到别的岗位——这种交流可以是提升,去外地做省长或者在本地任省人大主任等等。如果是同级调动,这个正省级官员则只能再干一届5年,5年后,如果没能继续升迁,他将被要求退出领导岗位。而所有调动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该省长的配偶子女等规定内的亲戚不能和其有直接的上下级领导关系。

我们要探讨的是,这些规定,有助于抑制干部腐败吗?

从干部任期上看,频繁更换干部给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社会上长期流传的“要想富,动干部”绝非戏言,已经查出的“官帽批发商”大都与此有关。有观点认为,把官员任期卡死了,想借干部调整发不义之财的“官帽批发商”就难打歪主意了。

另外,干部任职回避也被看作直接与反腐相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子女亲属更容易界定一些,“这也是目前能做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您认为,新规定可否对“跑官卖官”和为子女谋福利的官员作出有效的抑制?

不说您也不会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