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大家谈谈我个人的一个嗜好,这个嗜好就是喜欢对簿公堂,喜欢打官司。为什么喜欢打官司?因为我们有很多的愤懑,很多的不平,很多的不公正的遭遇。我们要排除这些情况方法很多,第一个就是忍气吞声;第二个就是大人不记小人过,阿Q式的自己解释;第三种就是流氓式的,我私下里报复你我揍你一顿,黑社会式的黑手党式的。第三种是很痛快的,可是我们理智上面知道,不可以用这种方法,我们也没有这种机会,去透过黑社会来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李敖就慢慢发现,口诛笔伐是一个好办法,口诛就是我骂你,笔伐就是我写文章来说你,现在在电视里面,有可以有这种效果,可是没有实际的效果。实际的效果是什么?要靠诉讼我打官司我告你,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我在四十多年以前,看到一篇文章叫做《英国毁谤法》,它的作者叫做薛君度,大家不要小看这个人,这个人他的老丈人大大的有名,他是我们革命元勋黄兴,黄克强的女婿,他在四十二年前写了这篇文章。我把它当时把它研究过,觉得文章有几个故事,我可以在四十二年以后,介绍给大家看。看什么呢?看到英国的毁谤法,是什么样子的,它是多么的细腻。大家看,好比说,被告将没有密封的信,函寄原告这封信我寄给你,信没有封口,原告的管家婆收到以后,一时好奇就偷看了,因为信没有封口偷看了,虽然信的内容毁谤原告名誉,被告不负发表之责,因为管家的偷阅信件,违背其职守,没封口给人家看到了,算不算毁谤,就是如果我写封信骂你,这个不算,没有第三者知道,第三者是管家婆,可是她偷看的,算不算?不算。看到英国的法律多么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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