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一席谈] 0905.重度污染环境该不该判投毒罪-3e

Description: 「凤凰卫视自1月1日起,每周六20:00-21:00。主持:胡一虎」 @ 2009-09-06 22:00

中国首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环境污染者。今年8月14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一审判处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有期徒刑10年,合并其他罪行,执行有期徒刑11年。而标新化工厂生产负责人丁月生也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刑六年。半年前,胡文标所在的盐城市标新化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导致水污染,致使盐城市区20多万居民的饮用水停止达66小时40分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3.21万元,这就是轰动全国的“2.20”事件。此次判决结果备受瞩目,因为此前中国在对类似的案件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是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判处,而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刑期为三到七年。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立法问题还是执法不力的痼疾《一虎一席谈》PK:重度污染环境该不该判投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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