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6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近日在北京接见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一行。
杜青林指出,任何组织、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遵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遵循:坚持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体现,不同于一些国家实行的联邦制、邦联制;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同于国家在香港、澳门实行的“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绝不允许打着“真正的民族自治”旗号制造民族分裂,损害民族团结。
杜青林强调,在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这个原则问题上,无论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有丝毫动摇和偏离,西藏“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达赖喇嘛应该尊重历史、正视现实、顺应时代,对自己的政治主张进行根本性改正,切实做到不支持策划煽动暴力犯罪活动和一切谋求“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主张和活动,切实履行今年7月北京接谈时作出的承诺,为接触商谈取得进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