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客赵少康] 0829.陈水扁家族洗钱弊案.有力证据仍不足-BBsee

Description: 「PhoenixTV(凤凰)资讯台每周五20:15,赵少康点评上周台湾时事。」 @ 2008-09-01 20:00

自机要费案被起诉以来,陈水扁律师团就极尽拖延之能事,吴淑珍更是连续十六次请假不出庭,其他被告也多半不配合,陈水扁更亲自介入,先是申请“释‘宪’”,继而又以“有造成‘国家’安全危险之虞”为由,要求将全部相关单据“归还‘总统’本人”,但法院只同意“不公开”,却裁定还是要继续审理。 陈水扁干脆将机要费相关证据资料、发票,甚至是他和吴淑珍的笔录等重要证据,核定为永久不得公开的“绝对机密”。换言之,检察官侦查所得的所有犯罪证据,在法官审理时即无法使用,相干人犯当然就没有一个能够定罪。报道说,如此釜底抽薪的手段,不可谓不厉害,但既违法,也有违情理。 按照台湾的法令规定,“总统”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的诉究,亦即“总统”在任内犯法虽有赦免权,卸任之后还是要受刑事上之诉究。可是,现在陈水扁这么一来,今后所有的“总统”都可以放心大胆的作奸犯科,为所欲为。因为,任何不利于“总统”的证据,“总统”都可以将其核定为永久保密的“机密”,既无法追查,自然也就不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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