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网络上谴责一名涉嫌与其妻有染的大学生(网名铜须)的帖子,不仅有成千上万的网友表示谴责,甚至发出“追杀令”,而且惊动了大洋彼岸的“山姆大叔”,连《纽约时报》也给予了报道,因此,许多资深的中国网友称之为“2006年最具轰动性的网络事件”。美国人根据网友们的激烈言论,批评中国网民是暴民,缺乏法律意识。国内的一些媒体也鹦鹉学舌,按照美国人的思路在法律和道德的冲突上做起了文章。
难道网民们是为了维护“传统道德”而不顾法津了吗?在“传统道德”与法律冲突的表面现象下,就没有其它的实质内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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