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的时候,警察问我:‘你第一次投诉后,你知道是欺诈短信,为什么第二次还要投诉呢?’”“我回答说:正如一个女孩第一次被强奸了,她报案。但是随后她又被一次次地强奸,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报案。”陈曙光以这样的比喻向记者表示了自己内心的不平。“我因‘报案’太多也获刑,而那些一次又一次‘强奸’我的人怎么一点事都没有?”6月13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南江村村民陈曙光接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这场以投诉、打击电信增值业务商(简称SP)恶意欺诈短信启幕的行动,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