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这是目前中国安全生产的四个指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宣布, 2006年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要在2005年实际死亡人数的基础上再下降3.5%, 特大事故的起数下降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还宣布, 四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将成为国家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没想到,这四个指标,却引起了公众极大的反弹。有人不解:死亡人数还能下指标?有人认为,为死亡定下一个控制“指标”、为事故的发生制造一个存在的合法空间,是对生命价值本身最大的漠视和不尊重。更多观点认为,下达“死亡指标”,反映的是扭曲的政绩观。
为此,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2月16日出面郑重澄清:下“死亡指标”事实上是为了少死人!
我们辩论的焦点是,下“死亡指标”可以少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