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辩论会] 0717.蓄洪.农村损失应由城市赔吗-Yotv

Description: 「凤凰卫视周一至周日20:30-21:00,主持人:刘庆东」 @ 2007-07-18 21:00

主持:程鹤麟
嘉宾:纪硕鸣、郭一鸣、欧阳敬孝

亚洲时报近日刊登了一篇题为《农村为之“蓄洪”:城市不应吃免费餐,该向农民赔偿》的署名文章,作者为香港时事评论员,全文如下:

水灾又来了!中国安徽及江苏两省所在的淮河流域,正处于五十多年来最严重的水灾,淮河洪峰不仅越过堤坝,淹没农田村庄,也令中国第四大淡水湖“洪泽湖”危在旦夕,当局要炸堤分洪或主动排洪,将洪水引向部分指定的“蓄洪区”。在这个排洪泄洪的过程中,不仅到处都有政府运用权力的痕迹,更折射了农民及农村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如果一切顺利,堤坝又固若金汤,洪水应会沿着江河流入大海。但是,如果洪水的水流量过大,就有漫过围堤的危险,这时候,地方政府就要派人加固堤坝,同时要想办法排洪。当中,政府要决定保护哪些地区,以及放弃哪些地方。问题是,政府官员以甚么标准作出弃保的决定呢?

众所周知,每次水灾,当局都会出动大批解放军,赶赴形势危急的地区加固堤坝,而这些堤坝无一例外都是用来保护大城市、工业重镇,以及所谓国家重要财产所在地。换言之,千方百计减少财物损失,是当局决定弃保的其中一个重要标准。

为了保护这些重点地区,当局有时还要在上游地区炸堤泄洪,让洪水涌入广阔的农田,又或开放水闸,把洪水引入预先指定的蓄洪区。这些“蓄洪区”,位于大江大河的沿岸低洼地带,原意是要在河流无法承受过量洪水时,作为分洪之用,舒缓江河的压力。这种蓄洪区本来不应有居民居住、耕作,但在人口压力下,很多“蓄洪区”早已变成肥沃的农田,并吸引愈来愈多居民。政府也默认这种失效的土地规划,并在这些地区设置乡镇政府。

于是乎,那些地区的农民,仿佛注定要承受水灾的一切苦难,甚至一些并非蓄洪区的农村地区,也因为要保护“国家重要财产”而被列作“临时蓄洪区”。在这个决策过程中,农民根本无权说不,他们的生命财产往往被置于最末的位置。

事实上,只要把所谓“国家利益”作为决策的最高原则,那么,农村及农民自然要为洪灾作出牺牲,而城市则受到重点保护。这种思维贯穿了中共执政的五十多年,从建国初期的全力发展重工业,到后来的城乡二元化,都是要农民为“国家利益”付出惨重代价。正所谓“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这个世界那有这等好事,发展的代价全由农村和农民来承受,而发展的成果就由城市居民来摘取?!

更甚者,洪灾过后,城市等国家重要财产当然安然无恙,但广大的农村地区却受到洪水蹂躏,农民蒙受巨大的人命及经济损失,城市居民不仅不会农民们说一声感激话,还设立种种机制,阻止失地敛收的农民涌入城市。今天,全国各大城市歧视农民工的政策多如牛毛,对农民工的种种剥削也是不胜枚举,就是这种思维的反映。因此,对农民的岐视,已经形成制度。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绝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即使万不得已要炸堤分洪,如何减少农民的损失应该是政府决策的重要考量,而且事后必须作出应有的赔偿。

政府的决策应该一视同仁,甚至应该藉着税收等手段,在重新分配社会资源时照顾弱势社群,让每个公民都可以分享发展的成果,安居乐业。今天,国家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还要农村和农民承受一切代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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