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辩论会] 0702.30天反腐大限.能反腐吗-Yotv

Description: 「凤凰卫视周一至周日20:30-21:00,主持人:刘庆东」 @ 2007-07-03 16:00

主持:黄海波
嘉宾:李炜、郭一鸣、纪硕鸣

中纪委5月29日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否则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现在,中央纪委规定的“30天大限”已经到期。各地有多少问题官员“主动说清楚问题”了呢?这方面公开见诸媒体报道的,少之又少。 印象中只有6月15日《大河报》报道,河南省已有979人主动说清楚问题,并上交违纪款共计821万元。此外, 也有媒体报道,昆明市纪委截至29日下午5时,100多家单位中已有56家单位报告情况,其余单位正在对照检查、收集上报中。从目前上报情况看,没有一人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

记得两年前,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也是给公职人员从煤矿撤资规定了一个月的期限,结果“30天大限”期满后,产煤大省(区)内蒙古无一人主动撤资,湖南省也无一人主动撤资,其他地方也没有公布官员主动撤资的数字,此事后来好像就没了明确的下文。既然安监总局等部门的撤资令“大限”落得如此结果,这次中央纪委《规定》的“大限”又将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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