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黄海波
嘉宾:李炜、董青、庄仲希
正在法国访问的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与法国司法部长克莱芒20日在巴黎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
法国成为继西班牙之后第二个与中国签订此类条约的欧盟国家。法国司法部19日表示,与中国签署这个引渡条约是“向前迈进一大步”,并将在有关领域“设立一个此前根本不存在的法律框架”。
法国司法部透露,中国已同意在文本中明确写明,任何与死刑有关的案件将不会适用于这个引渡条约。
对于死刑犯不引渡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曾出现过不同意见。新华社报道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等人在审议中表示出这样的担忧,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会不会成为外逃贪官的“免死金牌”,对惩治贪官不利,并且极有可能导致“同罪不同刑”的问题。
就在中法引渡条约签订之前,中美之间已经有过类似的司法合作,影响最大的是引渡徐振东案。中国在余振东案中付出了“高昂的司法代价”。余振东贪污挪用数亿元却得以苟活,而许多罪行比他轻得多的贪官却被执行死刑,这对社会公平的损害不言而喻。
但是,如果不采取这种变通的、灵活的“妥协”方式,中国又无法将外逃贪官绳之以法。这样的难局,无疑是让中国政府和司法界深为头痛的。
有专家指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都规定禁止死刑,这些国家对外签署引渡条约有一个普遍的实践,就是附加死刑犯不引渡的条款。此次中法引渡条约再次明确这个条款。从国内的法律环境看,这是一种“妥协”,但从国际法和国际司法合作的角度看,这又是一个进步。承认“死刑犯不引渡”原则,中国与欧美等国家进行司法合作的一个重要障碍就得以排除,中国打击外逃贪官的步伐也将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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